Tuesday, June 18, 2013

傳譯與表演


不久前欣喜一個很不錯博客Note on interpreting,感謝博主提供許多傳譯方面的最新資訊鏈結。本文靈感就來自其中的一篇博文分享,寫的是“Why Translation Matters”的新書出版活動。該書作者在談到自己的翻譯體會時:“Translators are like actors who speak the author's lines like the author would if he could speak English” 。這句話相信所有同行聽到都會產生共鳴,喜歡胡思亂想的我不禁追想要說翻譯和表演好有一比,那麼口譯相對筆譯是不是更來的貼切?因為筆譯畢竟是無聲表達。

傳譯或口譯的法語是interprétation。
interprétation除了口譯之外,還有演繹的意思,涵蓋哲學思辨,計算機程序語言轉換,音樂演奏,歌曲演唱,以及舞台影視表演作為。如此詞意覆蓋其實已經表明了這些能指行為之間的相關性。而且法語的acteur和interprète在演藝範疇也都是指表演者
  
表演通常是演員的創作活動,演員在劇場、影視、或任何敘事媒體平台上,以講述/歌唱方式再現文本或劇本塑造的人物性格。表演技能包括聲音造型,吐字清濁,臉部表情,形體表達,情緒運用,戲劇表現,語言格調,臨場發揮,想像力,觀察力,模仿力等。 

可見,表演與口譯行為在形式上多有交集。不是嗎?傳譯員面對聽眾,直接或通過話筒,有時甚至是觀眾;要具備講述和表達能力,觀察力和想像力;須要即場理解和發揮,講者既然是有情緒有思想的人,傳譯員的任務既然是用譯出語忠實準確地傳遞語意,當講者的表達涉及表情,音高、語速,語調甚至情緒變化,譯員是否也應適當跟進?否則,一邊在手舞足蹈抑揚頓挫激奮昂揚,一邊卻面無表情平鋪直敘神閒氣和,這場面除了很滑稽,聽者的接受效果更是一定大打折扣。
  
當然,口譯員的首要任務是翻譯表述者的話語含義,表演只是完善意義上的輔助技能,不是必要條件,而且譯員實際遇到表演性或情緒化講者的機會通常並不多所以說,傳譯不是表演,但表演卻是傳譯的充分境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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